
刘昌明,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地学部常委,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水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石家庄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出生于1934年5月,1956年毕业于西北大学,先后留苏访美,致力于水文、水资源理论与应用研究40余年,在区域水循环、水平衡、小流域洪水、水文实验、农业水文水资源、城市水文、森林生态水文、环境水文等方面均有建树。作为我国地学水文领域的倡导者,为我国地学水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获国家、中科院科技成果奖励12项。在多个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中任职,是国际国内8种刊物的编委与主编,发表论著150余种。现任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水文专业委员会主任,IGU二级组织主席,IAHS国家委员会副主席。曾获国家首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和中国科学院竺可桢野外工作奖以及中国科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等多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