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07号)规定和要求,完成我省2022年“水土保持工程监督管理”。2022年12月,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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