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对接《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 年)》、《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规划,我院编制完成《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