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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要闻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诚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一、基本情况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57年,是以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原称“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所”,1993年更名为“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隶属山东省水利厅,现为山东省一类科研院所。院注册资金3496万元,在职职工总数223人,其中高级职称103人(含研究员33人),中级职称83人。目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9人,省级科技拔尖人才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全国先进工作者及省部级劳模5人,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首批入选1人,山东省水利系统“3131”人才工程科技英才1人、水利专家3人,厅级科技拔尖人才19人。 我院直接从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的人员2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5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9人、学士9人、在职攻读博士后1人、博士生2人。近年来,共有9人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到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典、日本、阿联酋、安哥拉等国家进行长期或短期学术访问及技术合作。研究团队专业领域涉及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地质、农业水土、节水灌溉、地理信息系统等,在年龄结构上以中青年为主,形成了学科互补、专业互补、年龄互补的梯级学术研究队伍。 我院于2007年初经省科技厅、财政厅批准建设山东省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是山东省现代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山东省水土保持研究所、山东省海咸水利用研究所的技术依托单位。 近5年承担的主要课题有2项国家“863”项目、2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子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科技部成果推广项目、1项水利部“948”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项目、3项水利部“948”技术创新与推广转化项目、1项水利部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1项中德国际合作项目以及30多项省科技厅、财政厅项目。获得的主要科技成果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0多项。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遴选和加强泰山学者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10号)精神,我院按照要求进行了申报,2008年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08〕5号文同意在我院设置“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泰山学者岗位。 二、招聘条件 我院拟向海内外招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岗位“泰山学者”1名。条件如下: 1、学术造诣深,海外学者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科研团队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年龄不超过53岁,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专家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三、待遇 1、聘期及待遇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聘期为五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聘期内享受山东省提供的特聘专家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科研团队津贴5万元人民币,科研配套经费15万元人民币。 2、岗位建设经费 每年提供岗位建设经费40万元,5年间为该岗位提供20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 3、学术团队岗位津贴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特聘专家所带学术团队的学术骨干4-6人,团队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在聘任期内享受院配套团队岗位津贴每年5万元左右。 4、科研条件和住宿安排 为特聘专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如实验室、办公室等,为特聘专 四、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 (1)“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登记表(同时发送电子版);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3)个人研究方向,提供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可以为复印件); (6)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应聘工作思路或计划 应聘截止日期为 联系方式: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 马 媛 E-Mail:mayuansd@tom.cn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86-0531-86974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