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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要闻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质量方针 技术创新 以高素质人才出高水平成果 诚信务实 以高质量标准确保顾客满意 本院质量方针体现了满足项目质量、用户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它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了依据,全体人员都应正确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院对质量方针的适宜性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院内外环境的变化,具体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二、质量目标 为实现本院的质量方针而制定的质量目标为: (1)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占95%以上,提升在全国水利科技行业的地位和水平。 (2)五年内获得国家级奖励成果1-2项,每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励成果1-2项。 (3)全力培养学科带头人,省、厅级拔尖人才;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博士和硕士等专业技术人才。 (4)全面导入国际质量管理标准,通过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顾客满意率98%以上,顾客重大投诉为0。 (5)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在70%以上,技术开发项目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达80% (6)经济效益逐年递增10%以上。 各部门应根据院质量目标,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分解质量目标。 |